世界新消息丨科创园中园|科创金融背景下科创债的创新探索

2023-02-12 05:05:05 来源:中关村金融投资创新促进会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支撑,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所在。作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方向,建立完善科创金融体系,已经成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2022年5月,沪深交易所正式推出科创债,从支持主体、募资用途、配套安排等角度做出升级优化。科创债发行不仅有利于提高债市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而且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促进科技、资本、产业的高水平循环。围绕科创金融领域创新工具,报告对科创债的内涵、功能与发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探析,以期引发各界对区域科创金融体系建设的关注思考。


(资料图)

内 容 摘 要

(一)科创金融与科创债

1.科创金融

科创金融,指有效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强调金融对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技术创新进行价值发现、市场化风险定价和资源配置。目前,市场上科创金融工具根据资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负债类、权益类、混合类、创新类融资工具。其中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科创债”)政策的出台是债市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

2.科创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发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适用指引,科创债是指由科技创新领域相关企业发行,或者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的公司债券。

科创债的推出是支持和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力举措,具有重要的市场功能。一是有利于促进科技、资本、产业的高水平循环,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科创企业聚集,实现对科创企业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二是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提高对科创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助力解决科创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三是有利于提高债市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不仅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领域的科技创新,同时支持传统领域的产业转型升级,覆盖对象广泛,涉及行业众多,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

图1科创债相关政策的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政府官网,山西金融发展研究院

(二)科创债的优势特征

1.发行主体支持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相较于科创金融股权类和其他债券类融资工具,科创债支持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图2 债券类科创金融工具支持主体覆盖范围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山西金融发展研究院

2.募集资金使用灵活性进一步提升

科创债多样化的募资用途和丰富的支持形式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图3 科创债募集资金用途

资料来源:政府官网,山西金融发展研究院

3.申报与信披等配套安排更为优化

科创债发行审核指引对便利发行人申报做出了相应的配套安排。针对符合相关要求,且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大于人民币1000亿元、最近一年总资产报酬率高于3%的发行人,科创债对其发行做出了优化安排,包括统一申报、提前申报和优化信息披露。同时,科创债鼓励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期限、利率确定和计算方式、增信方式和促进债券交易等进行创新。

(三)科创债市场发行情况分析

1.整体发展步伐正在加快

自2021年3月份开展科创债试点以来,共发行债券77只,合计募集资金710.10亿元。其中,自2022年5月20日科创债由试点转常规以来,共发行债券47只,募集资金447.50亿元。已发行债券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63只,募资610.80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4只,募资99.30亿元。

2.发行人整体信用资质较好

从信用等级看,科创债发行人整体信用资质较好。上述77只科创债中,主体评级AAA发行规模最大,共发行51只,募集资金553.30亿元,主体评级为AA+的发行16只,募集资金109.80亿元,二者合计募资金额占比93%;从发行期限看,77只科创债中3年期债券30只,5年期债券33只,合计占比82%,较为符合科技创新类企业需要较长期限资金支持的特点;从发行利率看,77只科创债的平均票面利率为3.38%,融资成本大为降低,便利了科创企业技术研发融资;从发行主体看,以国有企业为主,上述77只科创债中,央企、地方国企分别发行12只和63只,合计占比高达97%。

图4 科创债发行数量及利率概况

资料来源:Choice,山西金融发展研究院

3.发行主体以科创投资领域企业为主

受益于科创债广泛的支持范围,科创投资和园区运营类领域企业成为科创债最主要的发行主体。根据对企业行业分类和主营业务领域,结合募资用途的分析,77只科创债中有约41只发行主体为从事金融与类金融业务的投资企业,占比超过50%。其中,浙江金控、陕西金控、广州金控等金融控股集团和具有地方国资背景的各类投资平台成为最主要的融资主体。该类发行主体募资后,多数通过设立基金或直接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行主体为从事园区开发运营的公司有约16只,占比约20%,例如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4.发行区域主要集中在科技实力强省

从区域来看,科创债的发行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14只,174亿)、广东(12只,134亿)、江苏(15只,73.8亿)、上海(7只,60亿)等科技和经济实力较强的省份,中部和西部地区发行较少。各地区科技创新资源聚集程度不同,企业习惯采用的融资方式也各有侧重,导致科创债发行区域不平衡的特征明显。相较于发达省份,中西部科创企业融资能力较差,尤其是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往往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通过科技投资和科技孵化类科创债募资并用于支持和培育科创企业可以对症解决这一问题。因此,科创债在部分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的运用空间。

(四)区域科创金融体系建设思考

1.支持科技创新重点企业先行示范引领

一是鼓励信用状况良好的省属重点国企及优质民企运用多元化的科创金融工具融资。二是引导重点国企和“链长”企业通过权益出资、业务往来资金支持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中小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和融通发展。

2.优化后备科技企业筛选培育机制

加强对科创企业的挖掘和培育,依托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等企业库资源,动态调整区域内科创债重点支持企业资源库。在后备企业的筛选上兼顾考虑科技硬指标与企业自身技术优势双重指标,充分筛选出细分领域中技术见长、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

3.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

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产业投资基金入晋投资,加大对省内政府投资基金、各类科创基金的配套支持力度。探索发展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与退出。加强省内投资基金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利用现有科创类专业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4.发挥科创园区的带动辐射作用

一是鼓励区域内创新创业园区的经营企业成为科创债发行融资主体。二是丰富园区科创企业孵化途径,积极探索园区作为发债主体募集资金后对园内科技创新类企业的支持方式。

5.提升金融机构产品供给和配套服务能力

一是将科创金融纳入金融机构重点战略服务领域。二是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担和融资增信机制。三是推动科创金融业务创新,拓展知识产权融资新路径。四是加快建设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科创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6.完善区域科创金融配套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在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共享。二是从严要求科创债发行企业规范公司治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投向、完善专项信息披露。三是提高精准服务水平,提升科创企业融资过程的便利性。四是综合运用投资补助、担保补贴、债券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担保增信支持。

来源:山西金融研究院

关键词: 科技创新 募集资金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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